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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t365 App下載 惠企惠民政策事项清单(2025年版)

日期: 2025-12-12
Bet365 App下載 惠企惠民政策事项清单(2025年版)
序号 牵头单位 政策名称 政策来源 支持对象 相关标准 政策有效期限 申报要件 联系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区发展改革委 重庆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发改规范〔2024〕7号) 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平台)建设单位,“星级”楼宇运营机构,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生产性服务业活动平台。 (1)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按照经核定的投资金额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项目的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投资总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经市政府同意,特别重大的项目可提高,但最高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2000万元。
(2)支持现代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共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中试熟化、工业设计、供应链管理、知识产权运营、品牌营销、检验检测认证等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按不超过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支持打造特色“星级”楼宇,对年度营业收入增速较快的“星级”楼宇,分档给予楼宇运营机构100万元、50万元的定额奖励。鼓励各区县完善配套服务功能,按照“拎包入住”标准打造楼宇空间。
(4)鼓励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剥离现代物流、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业务设立生产性服务业独立法人企业,对分离后新设立的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支持举办重大活动,鼓励依托西洽会、智博会、国财会等市级重大活动,策划举办生产性服务行业领域峰会、论坛、推介等主题活动,搭建行业交流平台。支持举办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全国性行业协会年会、产业联盟峰会、圆桌会、研讨会、论坛、推介会等系列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生产性服务业活动平台,按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027年12月31日  根据市级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贺彦迪 023-68832635
2 区发展改革委 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1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的通知》(渝发改价格〔2020〕169号) 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 (一)全面落实分类价格政策。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社会福利场所、宗教场所、城乡社区和村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及公共服务设施、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商业用房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等,以及残疾人创办具有公益性、福利性且在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经营场所,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价格;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类用电价格,其中贫困区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部队食堂用水、用气价格执行居民合表用户价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邮政快递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用电、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以上未列明且国家和我市相关政策已有明确规定,以及国家和我市新出台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严格执行有关环保电价政策。2025年底前,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污水处理企业用电、电动汽车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港口岸电运营商用电,免收需量(容量)电费。
长期  由企业直接向水电气公司申报。 杨琳 023-68953268
3 区发展改革委 水电气有关价格政策2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39号) 重庆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幼儿园教学及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居民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有物业管理的幼儿园,物业管理费按照该区域内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长期  由企业直接向水电气公司或物业公司申报。 杨琳 023-68953268
4 区民政局
《Bet365 App下載-Bet365亚洲版 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Bet365 App下載 府办发〔2020〕17号) 每年评估合格的社区养老服务站。 4万元/年 持续  由各镇街向区民政局提交当年可享受运营补助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名单,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其进行运营评估。 段开 023-68086190
5 区民政局
《Bet365 App下載 民政局Bet365 App下載 财政局Bet365 App下載 医疗保障局关于实施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及运营补助有关工作的通知》(渡民发〔2019〕57号) 每年评估合格的社区养老机构。 对收住Bet365 App下載 籍老年人的,且获评三星级及以上等级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可申请区级运营补助。其中,三星级养老机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元的运营补助;四星级养老机构可申请每人每月150元的运营补助;五星级养老机构可申请 每人每月200元的运营补助。运营补助按床按月及实际入住人数计算,如期间入住老年人有住院就医记录,应扣除住院治疗天数。入住已满20天、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持续  (1)入住Bet365 App下載 籍老年人清单及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收费凭据复印件。
(2)《Bet365 App下載 籍入住老人情况统计表》(每月记录)。
(3)区民政局、区财政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段开 023-68086190
6 区民政局
《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2〕70号) 每年评估合格的社区养老机构。 (一)利用自有产权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50张以上的,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10000元的建设补贴。
(二)利用租赁产权(房屋租期5年及以上)建设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0张以上的,对其新增床位给予每张5000元的建设补贴。
持续  提供入住老年人清单、入住老年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收费凭据复印件 段开 023-68086190
7 区人力社保局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新招用毕业年度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且仍在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各类企业。 15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 一次性扩岗补助应当在符合补贴条件后的3个月内进行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及时办理就业登记,在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后,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刘玉婷 023-68083702 (1)一次性扩岗补助与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可同时享受。
(2)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不重复享受。
(3)申请人补贴资格认定以新参保首月或最近一次新续保首月的时间为准。
8 区人力社保局 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1号)
《关于调整优化我市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规〔2025〕11号)
贷款主体为小微企业,并同时具备下列4项条件:
1.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职工签订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4.小微企业在重庆市注册登记且住所地在重庆市内且存续。
(1)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为600万元。
(2)贷款利率由借款人和经办银行协商确定,贷款利率上限原则上不超过LPR+50BPs,LPR以合同签订日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准。
(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期限单次不超过2年。对按期还款、信誉良好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
(4)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季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5)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最高0.5%/年的担保费补贴。
执行至2028年9月30日止  1.线上办理:通过“渝快政”,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前往各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朱孟唯 023-68875579
9 区人力社保局 一次性创业补贴 《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离校 5 年内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和技师学院高级技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等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就业创业政策的群体),我市户籍农村自主创业者、退役军人、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城乡低保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残疾人,在重庆市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1)首次创办的小微企业需符合《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认定标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需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以申报时间计算,申报时仍然存续),吸纳劳动者就业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申请时正常参保且未欠缴社会保险费。
(2)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每带动就业1人(含小微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给予2000元补贴,最高不超过8000元。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只享受一次补贴。
(3)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申请补贴(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贴)
新政策出台前一直有效 1.线上办理:通过“渝快政”,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进行申请;2.线下办理:前往各镇街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进行申请。 朱孟唯 023-68875579
10 区人力社保局 高校毕业生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1)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对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照1万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时间为1年,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2)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应当在满足补贴条件后的半年内进行申报。
正在执行 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曾丽梅 023-68911374
11 区人力社保局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 新招用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4050”人员(登记失业三个月及以上)、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 (1)按照补贴年度我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确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含大额医疗保险)中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进行补贴。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承担。
(2)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3)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在满足补贴条件后次年内进行首次申报,每年只能申报当年及上年度补贴
正在执行 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曾丽梅 023-68911374
12 区人力社保局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 (1)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补贴对象为新招用登记失业离校5年内高校毕业生,并在我市按规定为其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且仍在参保的小微企业。
(2)按照《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补贴对象为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脱贫人口、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企业。
(1)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部分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经办程序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7号)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高校毕业生单位社会保险补贴不重复享受。已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6个月以上单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再纳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范围。
(2)按照《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调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的通知》(渝就发〔2023〕13号),对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的各类企业,按照6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同一人员只享受一次补贴,且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正在执行 向企业注册地区县(自治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报申请表和人员花名册。 曾丽梅 023-68911374
13 区人力社保局 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24〕12号) 就业见习基地招用以下人员:
(一)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以及对口支援西藏等地区的高校毕业生;
(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台湾高校毕业生、台湾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
(三)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毕业学年在校生;
(四)进行失业登记的16-24岁失业青年
就业见习补贴包括基本生活费补贴、留用人员差额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一)基本生活费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每月1300元标准拨付见习基地;
(二)就业见习留用就业率达到50%以上的(就业见习留用就业率=年度审核通过人员中的留用人数÷年度审核通过人员数×100%),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见习基地留用人员差额补贴;
(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见习人员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拨付给见习基地。
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际见习期不满1个月的不予发放补贴。
正在执行 由见习基地向所在地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提出。 曾丽梅 023-68911374
14 区人力社保局 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 (一)就业技能培训(含就业适应性培训):六类人员,包括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适用时间为毕业后一年内,下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退捕渔民、去产能企业职工,以及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人员等)。
(二)岗位技能培训(含岗前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企业在1年内新录用的六类人员。已单位参保或单位就业登记的,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班次。
(三)劳动预备制培训: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含 中职)毕业生。
(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以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人员和转岗人员为主,兼顾各类技能岗位在岗员工。
(五)技师培训项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的企业职工,参加A 类、B类及A+类职业(工种)培训后,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六)创业培训:
1.产生你的企业想法(以下简称 GYB)培训:六类人员;
2.创办你的企业(以下简称 SYB)培训:六类人员和创业1年内的社会劳动者;
3.改善你的企业(以下简称 IYB)培训:创业1年以上的社会劳动者;
4.网络创业培训:六类人员和已创业的社会劳动者。
(七)求职能力实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及就业困难青年群体为重点,兼顾其他未就业的青年群体。
(八)鲁渝以工代训: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转移到山东省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我市脱贫人口。
(一)根据技能复杂程度和就业市场急需紧缺需求,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分为A类(非常紧缺)、B类(紧缺)、C类(一般)三类。培训后取得B类相关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上限和课时费标准见附件,培训后取得A类、C类相关证书的,培训补贴标准上限较B类分别上浮、下浮30%,课时费标准较B类分别上浮、下浮15%。属于我市产业发展急需的A类职业(工种),设立为A+培训项目,培训补贴标准上限和课时费标准分别较B类上浮60% 、30%。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对于劳务品牌和培训品牌的培训项目,培训补贴标准上限可另行上浮30% ,对于市级及以上的职业训练院、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办学评估优秀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培训补贴标准上限、课时费标准可另行分别上浮10%(其中,国家级公共实训中心的培训补贴标准上限、课时费标准分别上浮20%)。A、B、C及A+培训目录由市人力社保局动态公布,未纳入目录的按照B类执行。对于数字技术工程师等区域产业急需项目的培训补贴标准及细则,市人力社保部门、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求职能力实训后实现新就业创业的(单位参保或就业登记),按补贴标准110%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未就业创业的,按补贴标准90%补贴,参训时已就业的,按补贴标准100%补贴,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学员个人或培训机构。岗位技能培训,按照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
(三)对国家和我市重大改革、重大发展战略中的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等社会劳动者,可采取项目制方式,整建制开展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按照补贴标准的100%,向培训机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四)就业适应性培训不超过18课时,岗前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不超过30课时。
(五)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年,培训周期1年或2年,每月不少于2次考勤打卡,相关补贴资金拨付培训机构,承训机构为技工院校。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可按照2000元/人·年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为5000元/人·年,其中,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6000元/人·年,培训时长160课时/年,最长不超过2年。补贴资金直补企业,承训机构为我市技工院校、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单位、企业培训中心和办学评估优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七)技师培训项目补贴标准为技师2500元/人、高级技师3000元/人,培训时长50课时,补贴资金直补个人,承训机构为我市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中心。
(八)创业培训中,GYB 培训24课时,补贴标准400元/人;SYB培训80课时,补贴标准1500元/人(其中,已参加GYB培训或已创业的,可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100元/人);IYB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500元/人;网络创业培训56课时,补贴标准1300元/人。
(九)求职能力实训56课时,补贴标准1300元/人。
(十)鲁渝以工代训无需提供培训计划和相关证书,补贴对象为通过鲁渝劳务协作到山东就业人员,补贴标准为3000 元/人,补贴资金直补个人。
(十一)脱贫人口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的(不含企业职工、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校学生等),在线下培训期间,按照17元/人·课时的标准,给予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最长不超过180课时,与失业保险待遇不同时享受。
(十二)线上培训一般不超过总学时的30%,补贴标准(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培训)为10元/人·课时,不执行 A类、C类及A+类上浮、下浮标准。部分知识型技能工种,经评估后可适当扩大线上培训学时占比。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第二大类中的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职业(工种)和第三至第六大类的技能类职业(工种)、我市专项职业能力、区县特色职业(工种)以及产业发展培育项目纳入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范围。可以开展评价或考核的职业(工种),不能以培训合格证书申领职业培训补贴。
(十四)实施弹性学时,除有明确规定外,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确定各类培训项目的集中培训课时,区县人力社保经办机 构在开班审核时予以认定。每天培训一般为6课时(创业培训为8课时/天),45分钟为1课时,因工学矛盾、培训评价衔接等原因,个别培训时长不超过8课时/天。
(十五)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各类参训人员特别是企业职工,通过周末班、夜间班、工余班和线上培训,解决工学矛盾问题。岗位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项目的部分实训课程可采取跟班见习、岗位实训、顶岗作业等形式完成,不具备监控、打卡条件的可采用企业承诺、培训日志等形式。
(十六)各类培训每个班次一般不超过50人,其中,创业培训每个班次不超过30人(网络创业培训不超过35人)。企业委托培训班次的工匠精神、劳动意识和通用理论等课程,可采取多班制集中教学。
2025年12月31日(新政策出来前为止)。 按照《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3〕181号)、《“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要求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培训机构作为申请人,持《重庆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学员花名册》、税务发票,向批准开班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报。 邹莉筠 023-68083035
15 区住房城乡建委
Bet365 App下載 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渡住建发〔2024〕53号) 人才公寓的申请对象为全区新就业无房职工(用人单位未解决住房,且本人及配偶在Bet365 App下載 内无产权住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试行)》中认定的第一至四类人才;
(2)教育、卫生、产业、文旅、体育等领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细则中认定的人才;
(3)新引进部分国内“双一流”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首次参加工作且与区内重点产业目录相关企业(注册地为Bet365 App下載 )签订用工合同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其他经审核符合租住条件的优秀人才。
: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试行)》中认定的第一至三类人才按每月租金的100%补助(每月最高不超过1200元),对《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才工作的具体措施(试行)》认定的第四类人才和教育、卫生、产业、文旅、体育等领域人才引进培育实施细则中认定的人才按每月租金的80%补助(每月最高不超过600元)。入住人才公寓其他类别人才按每月房屋租金的50%补助(每月最高不超过300元)。 长期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 黄海龙 023-68082003
16 区住房城乡建委
《Bet365 App下載 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实施细则》(渡住建发〔2023〕27号) 在Bet365 App下載 注册、经营、纳税的企业新引进的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第一至四类人才;区教委下属学校、区卫生健康委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新引进的经组织人社部门认定的第一至四类人才。
(1)首次在区全职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区内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劳动合同签订3年内以本人名义或夫妻共同名义在区内购买首套家庭住房。
第一至四类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购房补贴,按30%、30%、40%的比例分3年发放。 长期  符合条件的相关人才。 黄海龙 023-68082003
17 区卫生健康委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21〕4 号) 公共场所类企业和个体户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卫发〔2021〕4 号)要求,申请人依法提出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本部门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人在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三个月内补齐容缺材料。享受容缺受理审批服务。 长期 (1)《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内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主要设备和设施的目录清单,经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一年内出具的合格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一年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评价报告;(容缺资料)
(3)从业人员名单、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及相关卫生法律知识和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训合格人员名单;(容缺资料)
(4)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容缺资料)
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023-68906081
18 区卫生健康委 诊所许可变为备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3号) 在本辖区申办诊所的企业或个人 单位和个人设置诊所流程由医疗机构审批变为诊所备案,开办流程大大简化,开办时间缩短。 长期 (1)个人设置诊所的,须经注册后在医疗卫生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单位设置诊所的,诊所主要负责人应当符合上述要求;
(2)符合诊所基本标准;
(3)诊所名称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置诊所。
驻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023-68906081
19 区卫生健康委 支持社会办医 《Bet365 App下載 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渡卫〔2020〕283号)《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5号) 在本辖区申办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企业或个人 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二级以上专科、三级综合医疗机构,促进社会办医向特色化高质量转型发展。政府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和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实行告知承诺制,取消床位规模要求。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除外三级医院、三级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急救站、临床检验中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港澳台独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与执业登记实行“两证合一”。 长期 按照《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和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渝卫发〔2019〕45号)的规定审批二级以下医疗机构。 张晋峰 023-68085377
20 区总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惠企政策 《关于100个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的通知》(渝工女〔2019〕5号)《重庆市关于启动2024年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工作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名单的通知》 按照《关于100个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的通知》(渝工女〔2019〕5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名单的通知》要求,支持对象为“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成功单位 按照《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名单的通知》要求,由重庆市总工会为“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成功的单位,每个拨付1万元的建设经费补助(主要用于配置冰箱、消毒设备、饮水设备、沙发、空调等设施支持。 常态化开展(结合重庆市总工会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4月开始申报,10月确定名单)。 按照《关于100个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的通知》(渝工女〔2019〕5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建设名单的通知》要求,徐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增添设施,提升服务。功能拓展升级的“爱心妈咪小屋”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设在方便使用、空气流通的区域,并配备必要的隐私防护措施;二是规范管理,专人负责。应悬挂“爱心妈咪小屋”铭牌,室内张贴相应的宣传海报,应指定一名负责人,并建立管理维护和工作台账制度;三是完善功能,一屋多用。每年至少开展2次以上(含2次)有利于女职工身心健康和四期知识传播等各类活动。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及照护指导、安全防护知识教育等。所在单位工会根据以上条件,填写《“爱心妈咪小屋”功能拓展升级申报表》,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由区总工会审核验收后,报重庆市总工会确定。 朱江莉 023-68911996
21 区总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惠企政策 《关于推荐申报重庆市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渝工女〔2019〕4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
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
按照《关于推荐申报重庆市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渝工女〔2019〕4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要求,支持对象为工会组织在机关、企事业、园区、楼宇、街道、社区等举办的为小学6年级(含6年级)以下的职工子女提供的普惠性托管班,包括假期托管班和校外课后托管班。 按照《关于推荐申报重庆市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渝工女〔2019〕4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要求,重庆市总工会给予每个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 常态化开展(结合重庆市总工会年度工作安排,每年的6月开始申报,10月确定名单。) 按照《关于推荐申报重庆市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渝工女〔2019〕4号)《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推荐申报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确定2024年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的通知》要求,重庆市工会爱心托管班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场地安全。托管班应设置在与其服务相适应的相对独立的场所,保证房屋、消防和监护安全。二是管理规范。应配备专人进行管理和看护。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登记、接送出勤、安全巡查、清洁维护、应急处置等各项管理工作。三是权责明确。工会组织应与托管对象监护人签订托管协议书,明确委托期限、收费标准、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托管对象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托管工作的,应对承接看护责任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做好资质审核工作。四是餐饮卫生。凡提供餐饮服务的托管班应保证食品安全卫生,预防食物中毒。五是工满意。硬件设施完善、管理细致规范、隐患防护到位、无安全事故和不良事件发生,切实完成相应工作且职工满意度高。六是规模达标。假期托管班:规模应在20人以上(含20人),托管时间不低于20天,出勤率在70%以上。校外课后托管班:规模应在20人以上(含20人),全年托管时间累计不低于100天,出勤率在70%以上。所在单位工会根据以上条件,填写《市级工会爱心托管班申报表》,向区总工会提出申请,由区总工会审核验收后,报重庆市总工会确定。 朱江莉 023-68911996
22 区总工会 基层工作部惠企政策 《Bet365 App下載 总工会关于转发<重庆市总工会基组部关于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新建工会给予工作启动经费的通知>的通知》(渡工发〔2020〕13号) 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新建工会 对2019年以来新建的非公企业工会组织给予一次性工作启动经费,会员数在50人以上的按照市总工会标准执行,50人以下的由区总工会给予800元一次性工作启动经费,一次性工作启动经费将划拨到各单位工会账户上。 自2020年5月7日起执行 非公组织新建工会应及时录入重庆市基层工会组织和会员实名录入系统,由组织关系所属区县总工会每年年底汇总申报、市总基组部核实,市总财务部在次年年初拨付的方式进行(区县总工会也可先行垫支补助),所需经费由市总列入下级补助支出预算。 徐忠焱 023-68924530
23 区总工会 基层工作部惠企政策 《关于印发<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主席工作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工会会员实名录入人数在100(含)人以上的非公组织工会主席,任职期间非公组织工会工作业绩突出并通过所在区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委员会的考核。 《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主席工作补贴试行办法》(渝工办发〔2019〕4号) 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按照会员人数、分档次确定发放标准。具体分为:工会会员实名制人数在100(含)人以上至199人的非公组织工会主席每月工作补助100元;200(含)人以上至999人的非公组织工会主席每月工作补助200元;1000(含)人以上至1999人的非公组织工会主席每月工作补助300元;2000(含)人以上的非公组织工会主席每月工作补助500元。 徐忠焱 023-68924530
24 区总工会 基层工作部惠企政策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会社会化工作者选用工作的提醒和调整非公组织工会主席工作补贴范围的通知》 非公组织工会主席 根据关于规范选用基层工会社会化工作者办法(试行)》(渝工办发〔2019〕51号)和《重庆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会主席工作补贴实施办法》 自2022年4月2日起执行 从2022年1月1日起,将工会会员实名制录入人数50(含)人以上至99人的非公组织工会主席纳入全市非公组织工会主席工作补贴范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徐忠焱 023-68924530
25 区总工会 支持企业提升劳动保护条件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支持企业提升劳动保护条件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办发〔2023〕6号)。 申报资金支持的企业需同时符合在我国境内注册成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调整、依法成立工会、工会关系在重庆市、足额缴纳工会经费、劳动关系和谐等条件的企业。 按照企业投入的符合条件资金总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低于申报金额的以实际投入金额为准,实际投入金额高于申报金额的以申报金额为准。 2023年—2027年 按照《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总工会关于支持企业提升劳动保护条件维护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办发〔2023〕6号)要求,企业申报需符合项目名称,每年3月31日前向区总工会提交《“渝工安康”提升计划项目计划实施方案》、《“渝工安康”提升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进行申报。 张旭、江一 023-68950368
26 区总工会 建设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总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的通知》 按照《Bet365 App下載 总工会<关于印发Bet365 App下載 总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的通知》(渡工发〔2025〕9号)要求,已建设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 对市级示范工作室在三年内给予2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第一年补助10万元,第二、三年各补助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用于工作室日常工作开展,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和津补贴等 2020年9月18日起至文件废止日 已建设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的企业具备重庆市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示范工作室“五好”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 张旭、江一 023-68950368
27 区总工会 建设区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 《Bet365 App下載 总工会<关于印发Bet365 App下載 总工会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建设标准>的通知》(渡工发〔2025〕9号) 已建会企业工会 对Bet365 App下載 “五有”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给予1万元工作经费补助;Bet365 App下載 “五好”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给予5万元工作经费补助(第一年补助2万元,第二年复查合格后补助3万元)。创新工作经费补助用于工作室日常工作开展,不得用于发放个人奖金和津补贴。 2025年2月28日起至文件废止日 Bet365 App下載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由各基层工会按程序向区总工会申报。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Bet365 App下載 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申报表》;
(2)《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项目成果汇总表》;
(3)工作室成立时的证明材料;
(4)其它表明已达到申报条件的相关材料。
张旭、江一 023-68950368
28 区总工会 关心关爱企业职工优秀单位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工会“十件实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发〔2023〕6号) 已建会企业工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工会“十件实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发〔2023〕6号),被评选关爱职工优秀单位,给予每家单位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常态化开展,每年6月申报,10月评定。 一是健全完善企业职工权益保障制度;二是坚持开展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常态化困难帮扶实效保障;四是以文体活动赋能,使职工凝聚幸福感。 李四川 023-68057090
29 区总工会 职工心理服务样本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工会“十件实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发〔2023〕6号) 已建会企业工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工会“十件实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发〔2023〕6号),被评选职工心理服务样本,给予每家单位1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 常态化开展,每年9月申报,12月评定。 打造功能完备、设置科学、服务专业的心理辅导室,定期组织开展心理健康辅导活动,为职工提供专业、安全、高效的心理服务。 李四川 023-68057090
30 区总工会 渝工港湾建设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工会“十件实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发〔2023〕6号) 已建会企业工会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印发<重庆工会“十件实事”实施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工发〔2023〕6号),评选市级“最美渝工港湾”,评选当年按照1万元/个给予补助,后续每年补助0.3万元/个。 常态化开展。每年7月申报,12月评定。 申请建设“渝工港湾”站点占地面积不少于6平米,同时可容纳4人以上,方便户外劳动者进出(临街最适宜),可提供饮水、热饭、休息、入厕、充电、储物、阅读、宣传等基本功能。 李四川 023-68057090
31 区总工会 支持设立职工互助互帮互济资金(池) 重庆市总工会《关于继续鼓励支持已建立
工会的民营企业设立职工互帮互助互济资金(池)的通知》
已建立工会的民营企业 对现有在职职工200人及以上、已建立工会的民营企业,筹集资金40万元以上不到80万元的,给予资金补助10万元,筹集资金80万元以上的,给予资金补助20万元。 常态化开展,每年3月申报。 一是在职职工200人及以上、已建立工会的民营企业;二是通过企业行政拨付、企业工会经费列支、职工个人捐赠、上级工会经费补助、社会募集捐助等渠道筹集资金,对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灾害、子女上学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出现重大困难的在职职工,给予一定帮扶救助。三是职工互帮互助互济资金(池)在工会账户下设立专账,做到单独列账、专款专用。四是民营企业向职工发放互帮互助互济救助资金时必须通过设立专账的银行账户打款到职工银行账户。 周晨 023-68057090
32 区公安分局
《2023年惠民利企十项措施》(渝公大发〔2023〕53号) 企业引进人才落户 (1)高层次人才市内迁入的,当场办结;市外迁入承诺办理时限由4个工作日压缩为3个工作日。
(2)学历(职称、技能)人才市内迁入的,当场办结;市外迁入承诺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3)受表彰人才市内迁入的,当场办结;市外迁入承诺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压缩为5个工作日。
长期有效 (1)高层次人才落户:本市引进的持有效《重庆英才服务卡(A/B)》(含电子卡)的人才,可向迁入落户地(但符合可选择两个以上落户地的,原则上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但持A卡的,放宽到子女)、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不受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就业的限制。
(2)学历(职称、技能)人才落户:在本市就业的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以及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人员,可向迁入落户地派出所(但符合可选择两个以上落户地的,原则上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
(3)受表彰人才落户:受到省(部)级以上授予勋章、荣誉称号和表彰奖励的获得者,受到本市区县级及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农民工,可向迁入落户地派出所(但符合可选择两个以上落户地的,原则上应当向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迁来城镇地区落户;不受参加本市养老保险和在本市就业的限制。
彭静 023-65367167
33 区公安分局
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助力国企改革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84号)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助力国企改革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84号)的要求,凭市国资委出具的文件需要支持改革的国有企业,办理变更备案。 一是对此次改革车辆系通过吸收合并、调拨等方式转让至新单位的,凭市国资委出具的文件办理变更备案。
二是机动车所有人可用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作为机动所有人身份证明。
三是办理变更时,对未提交行驶证的予以容缺办理,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在业务办结后15日内将旧行驶证交回并销毁。
四是办理变更时,现机动车所有人可在车辆登记地车管所办理,也可在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地车管所办理。
根据总队车管所通知执行 按照重庆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总队车辆管理所关于助力国企改革办理机动车相关业务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284号)要求,上述便利服务措施仅限于此次国企改革所涉车辆,其他车辆业务仍按《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等法律法规办理。 范博文 023-65367243
34 区公安分局
《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 成渝地区外籍高层次人才 按照《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要求,在两省市重点高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地和兼职单位同意,凭相关证件在拟兼职地出入境部门备案,即可跨区兼职创业。 长期有效 符合成渝双城经济圈内重点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知名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引进聘用的外籍高层次人才。 李君 023-65367229
35 区公安分局
《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 持重庆英才服务卡外国人。 根据《重庆英才服务管理办法》的要求,持重庆英才服务卡A类卡服务人才。 长期有效 为符合条件的外籍持卡人及其配偶、未满18周岁的子女提供签证及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国绿卡)的办证便利;为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持卡人及其直系亲属,开通快捷申办通道,提供急事急办服务。 李君 023-65367229
36 区公安分局
《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2号。 港澳商务信息登记单位员工。 对符合赴港澳商务签注信息登记单位员工实行“智能速办”“全国通办”。对持有赴港澳商务签注人员在港澳停留期限由7天延长至14天。 长期有效 根据《国家移民管理局关于实施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若干政策措施的公告》国家移民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2号符合条件的商务信息登记员工。 曹媛媛 023-65367231
37 区公安分局
《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23号),《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做好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相关工作的通知》(渝公治〔2022〕15号)。 申办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经营单位。 (1)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
(2)具备必要的防盗等安全防范设施。
(3)客房与茶楼、歌舞娱乐等附属场所应当有相应隔离设施。留宿洗浴场所应当划定留宿区域,并设立明显标志。
(4)旅馆应当安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视频监控系统,并按规定时长存储视频图像。
(5)设有安全保卫机构或者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保卫人员。
(6)从业人员具有完全行为能力,持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长期有效 (1)《重庆市特种行业行政许可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的身份证明文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经营场所属租赁的,还应当提供租赁协议;
(5)视频监控系统等安全防范设施设备配备情况材料;
(6)经营场所的方位图和平面图。
陈文洪 023-65367165
38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合理确定工业用供应方式 《自然资源部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201号) 拟拿地工业企业。 在不同供应方式折算到最高年期土地价格基本均衡的前提下,明确价格(租金)标底。工业用地的价格(租金)不得低于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工业用地的成本价(租)可以采取片区内不同用途土地面积或土地价格占比分摊计算。
(一)采取长期租赁的,租赁期间租金不调整的,可按不低于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的,可按该宗地50年工业用地出让评估价格的2%确定首期年租金标底;租金调整周期不得低于5年,以后各期租金标准应依据届时土地评估价格或土地价格指数确定,但涨幅不得高于上期租金的10%。
(二)采取先租后让的,租赁期租金标准按照租赁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确定。转出让后,已交租金冲抵出让价款。租让年期之和不超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鼓励在出让阶段实行弹性年期。
(三)采取弹性年期出让的出让价格标底按不低于弹性年期与最高年期的比值进行年期修正。
11/16/2027
董亚明 023-68951189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改革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改革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596号) 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 通过用地规划条件、土地成交确认、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四个环节的精准协同,土地受让人无需申请,即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申即领”。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拿地后申办”变为“拿地时领取”,企业可享“零材料、零时差、零费用、零跑腿”服务。
长期有效
黄飞 023-68039793
40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不补缴地价款 《重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确定规则》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3〕4号) 工业、物流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人 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征地价款。
依法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经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增加计容建筑面积的。 董亚明 023-68951189
41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完善土地出让合同管理 《重庆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优化房地产政策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渝房市办〔2023〕1 号) 房地产开发企业 已出让土地合同中涉及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如开发企业确有困难,可依程序申请取消股权转让限制,不缴纳相关违约金。新出让土地的开工时限可结合实际设置为交地后 3—9 个月内开工。对合同约定的竣工违约金调整为按照未按期竣工建筑体量对应的土地出让价款计征。各区县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监管容忍度。

董亚明 023-68951189
44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社会投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社会投资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364号) 中心城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范围内以出让方式供应的社会投资项目,涉及的地灾危险性评估由土地储备机构(或供地单位)作为具体实施单位组织开展。 已完成中心城区社会投资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的地块出让后不再进行地灾危险性评估。 前期已开展过区域用地地灾危险性评估涉及中心城区社会投资项目的地块不再进行地灾危险性评估。 2024年7月23日印发实施 依据中心城区社会投资项目地灾危险性评估技术及地灾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提纲、图件等要求开展。 魏琴 023-68952535
45 区税务局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7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 徐剑 023-68561977
46 区税务局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选择优惠减免。 徐剑 023-68561977
47 区税务局 先进制造业加计5%抵减进项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 (1)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2)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2.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减。(3)先进制造业企业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增值税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选择优惠减免。 徐剑 023-68561977
48 区税务局 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 先进制造业企业 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称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请。 徐剑 023-68561977
49 区税务局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征即退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的纳税人。 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公告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2022年版)》(以下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请。 徐剑 023-68561977
50 区税务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00号) 自行开发生产销售软件产品(包括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请。 徐剑 023-68561977
51 区税务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2号) 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的,不得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
(6)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又适用重点群体、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军转干部等支持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自行选择适用的优惠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一经选定,36个月内不得变更。
(7)此项税收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但不适用于上述纳税人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额,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请。 徐剑 023-68561977
52 区税务局 对销售符合条件的农业初级产品实行9%的增值税税率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3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11〕2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48号) 农林相关企业 对销售符合条件的农业初级产品实行9%的增值税税率;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燃料电力热力和以部分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对符合规定范围的农产品初加工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请。 徐剑 023-68561977
53 区税务局 安置军转干部3年内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36号) 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 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以上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暂无期限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徐剑 023-68561977
54 区税务局 对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总局2020年第9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二手车经销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3号) 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 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12/31/2027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 徐剑 023-68561977
55 区税务局 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2016年36号) 有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纳税人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转让技术”、“研发服务”范围内的业务活动。技术咨询,是指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业务活动。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是指转让方(或者受托方)根据技术转让或者开发合同的规定,为帮助受让方(或者委托方)掌握所转让(或者委托开发)的技术,而提供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且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与技术转让或者技术开发的价款应当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暂无期限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享受。 徐剑 023-68561977
56 区税务局 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申报退税的出口业务,因无法收汇而取得出口信用保险赔款的,将出口信用保险赔款视为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2号) 相关行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 徐剑 023-68561977
57 区税务局 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自2020年3月20日起,将瓷制卫生器具等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等380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9%。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2020年第15号) 相关行业企业
自2020年3月20日起执行 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申报。 徐剑 023-68561977
58 区税务局 资产重组免征增值税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6号) 进行资产重组的纳税人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暂无期限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 徐剑 023-68561977
59 区税务局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优惠。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小型微利企业、个体户 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12/31/2027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徐剑 023-68561977
60 区税务局 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农户、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担保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 )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农户 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以及为上述融资担保(以下称原担保)提供再担保取得的再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再担保合同对应多个原担保合同的,原担保合同应全部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否则,再担保合同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2/31/2027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 徐剑 023-68561977
61 区税务局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 小型微利企业、个体户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2 区税务局 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 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3 区税务局 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政策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的行业企业。 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4 区税务局 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5 区税务局 对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 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6 区税务局 对国家鼓励的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属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清单年度之前5个纳税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总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538875
67 区税务局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 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8 区税务局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等4部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李晶 023-68831126
69 区税务局 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减免。 重庆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 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困难减免。“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是指申请减免税款所属期的月(季)末,纳税人的货币资金在扣除应付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财政拨付的专项资金后,不足以缴纳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被认定为重庆市级特困企业,且申请减免税款所属年度发生经营性亏损的。
(2)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重大损失”是指因上述情形造成的资产直接损失额,减除各类赔偿、财政补助等款项后,实际损失金额超过遭受损失上月(季)末资产总额20% (含)以上。
(3)从事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或社会公益事业,且申请减免税款所属年度亏损额超过当年收入总额50% (含)以上的。
“国家鼓励和扶持产业”是指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或者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 (含)以上。
“社会公益事业”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
(4)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至破产程序终结期间,房产和土地已停止用于生产经营的。
(5)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城乡发展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导致房产和土地不能正常使用的。
(6)执行县 (含)以上人民政三年亏损或申请减免税款所属% (含)以上的。
(7)其他特殊困难情形。

(1) 《纳税人减免税申请核准表》;
(2)减免税申请报告(列明纳税人基本情况、申请减免税的理由、依据、范围、期限、数量、金额等);
(3)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证明纳税人使用房产、土地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原件查验后退回);
(4)相应财务报表。期末货币资金余额情况及所有银行存款账户的对账单、应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支出资料。
(5)证明纳税人困难或符合减免条件的其他资料:
①市级特困企业申请减免的,应提供市级特困企业的认定文件。
②因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申请减免的,应当提供财产损失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理赔证明或者其他受灾损失证明资料。
③从事鼓励和扶持产业申请减免的,应提供摘录相关内容的资料,具体包括目录名称、公布年份、适用的行业大类、小类名称。从事社会公益事业申请减免的,应当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
④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申请减免的,应提供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文书,房产和土地停止用于生产经营的证明材料。
⑤因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城乡发展规划调整等特殊原因申请减免的,应提供县 (含)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证明资料。
⑥执行县 (含)以上人民政府定价并承担公益服务职能申请减免的,应提供县 (含)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⑦其他特殊困难情形证明资料。
宋葭鑫 023-68538375
70 区税务局 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办理经营主体登记,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执行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宋葭鑫 023-68538375
71 区税务局 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土地使用税。 《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物流企业 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宋葭鑫 023-68538375
72 区税务局 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 对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对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 根据《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确定。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宋葭鑫 023-68538375
73 区税务局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 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宋葭鑫 023-68538375
74 区税务局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创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 (1)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2)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下同)、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至2027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张嘉忆 023-68904154
75 区税务局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相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3年第1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关于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有关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教育部 退役军人事务部公告2024年第4号)。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2)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20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
至2027年12月31日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张嘉忆 023-68904154
76 区税务局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缴纳义务人
长期 附加申报时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自行选择优惠减免。 聂子竣 023-68904197
77 区税务局 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5〕7号)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 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我市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娱乐业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广告业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文化事业建设费缴纳义务人申报时自行选择优惠减免。 聂子竣 023-68904197
78 区税务局 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 《关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号),决定延续实施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标准(1)支持对象为“用人单位”;相关标准(2)支持对象为“企业”。 (1)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继续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残保金申报时符合条件税务系统自动对相关标准(1)“用人单位”自行选择减征;相关标准(2)为“企业”的缴纳义务人自行选择减免。 聂子竣 023-68904197
79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 企业、群众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免申即享 彭华华 023-68912825
80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告知承诺制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1〕595号) 企业、群众 1、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与身份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用于证明现身份证与原登记所使用的军官证(或士官证等)为同一人。 2、原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信息一致,为同一申请人的证明,用于证明现身份证明与原登记所使用的证件为同一机构。 3、用于证明不动产登记中非公证继承情形下,申请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 长期有效 1、身份证; 2、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彭华华 023-68912825
81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告知承诺制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中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2〕377号) 破产企业、群众 1、因破产企业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如设计、勘察、监理等单位)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破产企业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持记载土地使用权状况的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和房地产调查报告(或测绘报告)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对房屋质量安全情况,由管理人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合格后,管理人将相关材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在不动产非公证继承登记中,对被继承人死亡时其父母先亡,且被继承人死亡时已满(含)80周岁,申请人确实无法提供被继承人父母死亡证明的,可提交书面承诺代替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 长期有效 1、身份证明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确认书、房地产调查报告(或测绘报告); 2、免申即享。 彭华华 023-68912825
82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1〕57号) 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自2021年1月7日起执行 免申即享 彭华华 023-68912825
83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优化商品房登记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商品房登记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渝规资〔2021〕501号) 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告、转移、抵押等登记事项实行“无纸化”申办,全部以网上电子版方式提交申请材料,不再提交纸质材料,企业提交业务后登记中心立即办理。 长期有效 首次使用上传电子签章和关于使用电子印模办理专网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函,后续上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简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简版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彭华华 023-68912825
84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不动产事务办理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关于优化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事务办理的意见>的通知》(渝高法〔2022〕64号) 破产企业、群众 依法保障管理人履职、便捷不动产保全办理、便利不动产信息查询、规范现场办理手续、优化不动产处置机制。 长期有效 管理人现场查询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提供以下材料:(1)加盖管理人印章的查询申请书;(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裁定书;(3)人民法院制定管理人决定书;(4)加盖管理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 彭华华 023-68912825
85 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深化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保障改革若干措施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规划和自然资源审批保障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渝规资改委发〔2024〕8 号) 企业 (1)企业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企业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相应价款后,可将具备单独建设条件的地块,分期、分宗申请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权属转移的,不再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审批手续,由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转移登记直接办理。
有效期至2025年12月底 (1)出让合同、出让金及契税发票等。
(2)企业属于同一投资主体相关证明材料等。
彭华华 023-68912825
86 区消防救援局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五项措施》的通知(渝消发〔2025〕72号)、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转发国家消防救援局《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消防〔2024〕43号)的通知。 所有经营主体(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个人)。 一是优化开业检查许可办理(摘自《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五项措施》)
(1)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含本数))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可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主动申请办理的,消防救援部门应予受理。
(2)已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许可的场所,缩小经营面积的,如未经装修改造且其保留使用部分符合安全疏散条件的,无需重新申报消防安全检查。已取得消防安全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仅变更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的,重新申报开业检查时无需提供平面布置图、消防设施图;如未改变原使用性质且未重新装修,可执行原许可时的消防技术标准。
二是改进执法方式(摘自《优化营商环境便民利企十五项措施》)
(3)动态消防安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暂行规定及免罚清单,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或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4)被处罚企业确有经济困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
(5)审慎采取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使用、临时查封等措施,确需实施的,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整改消除后及时复查,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尽快恢复使用、营业。
三是电子送达执法文书。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执法文书,经受送达人同意,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将执法文书送达受送达人。(摘自《消防救援机构便民利企八项措施》)
长期有效
唐金华 023-68152391
87 区检察院
《“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专项行动》(该行动属全国检察系统上下一体监督活动) 所有企业。 (1)反映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应当撤案而未撤案问题;
(2)反映违法采取强制措施问题;
(3)反映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问题;
(4)反映刑事“挂案”问题;
(5)反映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问题;
(6)反映涉嫌虚假诉讼问题;
(7)反映审判或执行活动中违法“查冻扣”问题;
(8)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行政诉讼执行、行政非诉执行违法问题;
(9)反映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行为的公益损害问题;
(10)反映司法人员涉嫌违法办案或职务犯罪问题。
2025年1月1日以后
邓琼、张志攀 023-68683379、023-68683326
88 区卫生健康委 鼓励民办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 Bet365 App下載 卫生健康委员会
Bet365 App下載 教育委员会
Bet365 App下載 民政局
关于鼓励促进民办幼儿园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渡卫〔2022〕124号))
本辖区各民办幼儿园 对有意愿且符合开设托班条件的幼儿园,经审核合格后予以一次性建设补贴500元/托位。 长期 1. 法人登记证书。
2. 办园许可证。
3. 幼儿园场地证明(自有产权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租赁场地的提供出租方的不动产登记证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协议,租赁期不得少于5年)。
4.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
5. 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
6. 消防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7. 如提供餐饮服务须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
8. 经区妇幼保健院评价为“合格”的《卫生评价报告》。
9.《Bet365 App下載 幼儿园开设托班申请表》。
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陈炼 023-68910024
89 区市场监管局 质量品牌奖励 《Bet365 App下載 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奖励资助办法》 区内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自然人。 1.获“中国质量奖”的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50万元,获“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2.获“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的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获“重庆市市长质量管理奖提名奖”的单位(个人)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永久 1.企业申请。
2.相关获奖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
谭金花 023-68926887

Bet365 App下載 惠企惠民政策事项清单(2025年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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